利用影响力骗取财物构成何罪-李嘉梵律师|法行宝
2026-02-07 刑事辩护

利用影响力骗取财物的行为,可能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或诈骗罪,具体取决于行为人的身份、行为方式、主观目的及造成的后果等多个因素。以下是对这两种罪名的详细分析: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1. 概念: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

  2. 构成要件:

    • 主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关系密切者,以及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关系密切者。
    • 客体:侵犯的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
    •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损害上述客体,仍希望或放任结果发生。
    • 客观方面:行为人通过上述关系,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索取或收受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较重情节。
  3. 案例分析: 例如,某官员的情妇利用官员的影响力,在工程项目中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50万元财物。此案例中,情妇作为与官员关系密切的人,利用官员的影响力进行权钱交易,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4. 量刑标准:

    • 数额较大或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 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诈骗罪

  1. 概念: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2. 构成要件:

    • 主体:一般主体,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即可构成。
    • 客体:侵犯的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 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 客观方面:使用欺诈方法(如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 案例分析: 例如,某人谎称自己是国家领导的亲戚,能帮忙解决孩子上学问题,骗取他人20万元。此人虚构事实,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处分财产,构成诈骗罪。

两者的区别与联系

  • 行为本质不同: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权钱交易,行为人利用真实的影响力为请托人谋利并收受财物。
    • 诈骗罪则是通过欺骗手段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处分财产。
  • 是否存在真实的影响力: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中,行为人具有真实的影响力。
    • 诈骗罪中,行为人所谓的“影响力”是虚构的。
  • 联系: 在实际案件中,若行为人既利用影响力又实施诈骗行为,需分析两种行为的关联性和主次关系,以确定最终罪名。

综合判断与建议

在具体案件中,判断利用影响力骗取财物的行为构成何罪,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 行为人的身份和关系背景;
  • 行为的具体方式和手段;
  • 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和动机;
  • 行为造成的后果和社会影响。

如果行为人确实利用了与国家工作人员的密切关系进行权钱交易,则更可能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如果行为人主要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财物,则更可能构成诈骗罪。在复杂案件中,可能需要进一步分析两种行为的关联性和主次关系,以确保准确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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