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职工买的保温杯可以走福利费吗-刘世吉律师|法行宝
2026-02-06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给职工买的保温杯是否可以走福利费”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保温杯的购买是否符合职工福利费的相关规定,并且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首先,从职工福利费的角度来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职工福利费包括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保温杯作为职工日常生活中的用品,如果其购买是出于对职工健康的关心或作为职工福利的一部分,且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的相关规定,那么这部分支出是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进行处理的。但需要注意的是,职工福利费的支出需要控制在工资、薪金总额的14%以内,超出部分可能无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其次,关于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的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等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但是,如果保温杯的购买属于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或者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那么这部分支出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综合来看:

  1. 如果保温杯的购买是出于对职工健康的关心,且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的相关规定,同时支出在工资、薪金总额的14%以内,那么这部分支出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进行处理。

  2. 如果保温杯的购买属于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或者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那么职工需要就这部分支出缴纳个人所得税。

建议您在具体操作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当地税务部门的具体规定,进行合规处理。如有需要,也可以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当地税务部门,以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