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认定书下达后20天才告知,这一行为是否合法,需分情况讨论:
一般情况下,事故认定书的送达时间
-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 制作完成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的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这意味着,在正常情况下,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的三日内送达当事人。
关于20天后才告知的合法性分析
- 如果事故认定书制作后未及时送达:如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制作事故认定书后,未在法定的三日内送达当事人,而是拖延了20天才告知,这一行为可能违反了法定程序。当事人有权对此提出异议,并可以要求相关部门解释延迟送达的原因。
- 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需要进行复杂的检验、鉴定,或者存在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可能导致事故认定书的制作和送达时间延长。但即便如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并说明延迟的原因。如果20天的延迟是由于这些特殊原因造成的,并且相关部门已经及时通知了当事人,那么这一行为可能仍然被视为合法。
当事人的权利与救济途径
- 如果当事人认为事故认定书的送达时间违反了法定程序,或者对事故认定书的内容有异议,他们有权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在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
建议:
- 如果您遇到了事故认定书下达后20天才告知的情况,首先应当确认是否存在特殊原因导致延迟。
- 如果认为延迟送达违反了法定程序,或者对事故认定书的内容有异议,建议及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 在整个过程中,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据和文件,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