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工伤行政复议书应该交到哪里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作出原工伤认定决定的机构。一般来说,工伤行政复议书需要交到作出原工伤认定决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通常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
具体来说,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般情况:
- 如果工伤认定决定是由某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那么您可以选择将复议申请书提交给该市的人民政府,或者提交给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即上一级主管部门)。
特殊情况:
-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您可能需要向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复议申请。
在提交复议申请书时,您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提交方式:复议申请书可以通过邮寄、传真或者直接到复议机关的办公地点递交等方式提交。
- 附上证据材料:提交复议申请时,应同时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医疗诊断证明、工伤事故报告等,以支持您的复议请求。
- 复议申请书内容:确保复议申请书中明确写明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复议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并签名或盖章。
- 复议申请期限:注意复议申请的期限,一般应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以免错过申请时机。
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