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写以身相抵借条躲债被驳回 民法典如何规定此类违背公序良俗的约定-陈阳律师|法行宝
2026-01-31 经济纠纷

结论概述

在新闻背景中,女子以“以身相许”作为借款未归还的抵偿约定,被法院认定为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法院判决女子偿还全部借款。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此类违背公序良俗的约定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观点分析

  1. 公序良俗原则

    • 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以及第一百五十三条:“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应用分析:在本案中,女子与男友之间的“以身相许”抵偿债务的约定,明显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婚姻关系应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不能作为金钱债务的履行方式。因此,该约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2. 借贷关系的合法性

    • 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以及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 应用分析:本案中,女子向男友借款并出具了借条,双方之间形成了合法的借贷关系。尽管借条中包含了违背公序良俗的约定,但这并不影响借贷关系的合法性。因此,女子仍需按照借条的约定偿还借款。
  3. 无效约定的法律后果

    • 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应用分析:由于“以身相许”的约定被认定为无效,女子无需履行该约定。但女子仍需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因为借贷关系本身是合法的。如果女子不履行还款义务,男友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

热点事件专业解读

  • 事件法律定性: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其中涉及了违背公序良俗的约定。法院在审理时,明确区分了借贷关系的合法性与约定内容的违法性,依法判决女子偿还借款。
  • 涉及法律条文:主要涉及《民法典》第八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六百六十七条、第六百七十五条以及第一百五十七条等规定。
  • 可能法律后果:如果女子不履行法院判决,男友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来保障债权的实现。同时,女子还可能面临信用惩戒等后果。
  • 对公众启示:公众在签订借贷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借款金额、期限、利率等关键条款,并避免包含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同时,在发生借贷纠纷时,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结合时事的普法教育

  • 借贷合同的重要性:借贷合同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在签订借贷合同时,应确保合同内容合法、明确、具体,以避免发生纠纷。
  • 公序良俗的维护:公序良俗是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简称,是维护社会稳定和道德风尚的重要基石。在民事活动中,应遵守公序良俗原则,不得违背社会道德和公共利益。
  • 法律途径的解决:在发生借贷纠纷时,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了解自身权益和义务,并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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