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就存在的证据如银行流水和合同文件 但再审原申请人才提交 算不算新证据-马彩律师|法行宝
2026-01-28 合同纠纷

在一审就已存在但再审时才由原申请人提交的银行流水和合同文件,一般不算作新证据。不过,是否构成新证据,还需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一、新证据的一般认定标准

在法律程序中,新证据通常指的是在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或者是在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存在,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供的证据。对于一审时就已经存在且能够取得的证据,如银行流水和合同文件,原则上应当在一审时提交,否则可能被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二、具体情境下的判断

  1. 若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

    • 如果在一审时,原申请人确实因客观原因(如银行系统故障、合同文件被对方控制且拒绝提供等)无法取得这些证据,且在再审时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这些客观原因的存在,那么这些证据有可能被认定为新证据。
  2. 若因主观原因未提交:

    • 如果原申请人在一审时已经能够取得这些证据,但出于某种主观原因(如疏忽、故意隐瞒等)未提交,那么在再审时提交这些证据,通常不会被认定为新证据。此时,法院可能会认为原申请人已经放弃了举证权利,或者认为这些证据不足以改变原审判决的结果。
  3. 证据的证明力与关联性:

    • 即使某些证据被认定为新证据,法院还会进一步审查其证明力和关联性。如果新证据与案件事实无直接关联,或者其证明力不足以推翻原审判决,那么这些证据也可能不会被采纳。

三、法律建议

  1. 及时举证:

    • 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应当及时、全面地提交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避免因为疏忽或故意隐瞒而错过举证时机。
  2. 保留证据原件:

    • 对于重要的证据,如银行流水和合同文件,当事人应当妥善保管原件,并在需要时及时提供给法院。复印件或扫描件等可能因真实性、完整性等问题而影响其证明力。
  3. 咨询专业律师:

    • 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对证据的提交、认定等方面存在疑问或困惑,应当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律师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和案件事实,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总结来说,一审就已存在但再审时才提交的银行流水和合同文件,一般不算作新证据。不过,具体是否构成新证据还需结合客观原因、主观意图以及证据的证明力和关联性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如果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