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工伤认定不通过时,相关部门会通过一定的方式来通知申请人或相关单位。虽然具体的通知方式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流程而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会遵循以下原则和步骤:
首先,如果工伤认定申请被驳回或不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相应的工伤认定机构)会制作一份正式的工伤认定决定书,明确说明不通过的原因和依据。
接下来,这份决定书会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或公告送达等方式送达给申请人或相关单位。直接送达通常是最优先的方式,即工作人员亲自将决定书交给申请人或单位代表。如果直接送达不可行,比如因为申请人或单位无法联系或拒绝接收,那么就会选择邮寄送达,通过邮局将决定书寄送到申请人或单位指定的地址。
在极少数情况下,如果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都无法实现,比如因为地址不详或无法联系到收件人,那么工伤认定机构可能会选择公告送达。公告送达通常是在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政府公告栏或其他公共媒体上发布公告,说明工伤认定不通过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或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如30日)来领取决定书或视为已送达。
以您提供的参考信息为例,虽然那是一个工伤认定通过的公告,但从中我们可以推断出,如果工伤认定不通过,公告的内容结构会类似,只是决定部分会明确说明不通过的结果和原因。
最后,无论通过哪种方式送达,工伤认定决定书都会明确告知申请人或单位如果对决定不服,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如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一定时间内(如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因此,如果您或您的单位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但未通过,请密切关注来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工伤认定机构的通知,包括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或公告送达等方式,以便及时了解认定结果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