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已终结后追责为涉嫌套路贷虚假诉讼还没摘除又重复诉讼是否是虚假诉讼-王仝菲律师|法行宝
2026-01-27 经济纠纷

结论:在执行已终结后,若发现原诉讼涉嫌套路贷虚假诉讼且尚未摘除,又出现重复诉讼的情况,该重复诉讼有可能构成虚假诉讼,但具体是否构成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以下从不同角度详细分析:

一、虚假诉讼的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及相关司法解释,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

  1. 行为要件: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2. 主观要件:行为人具有故意,即明知自己提起的是虚假诉讼,仍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3. 结果要件:虚假诉讼行为妨害了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重复诉讼与虚假诉讼的关系

  1. 若原诉讼已被认定为虚假诉讼:

    • 在此情况下,若有人再次以相同或类似的事实提起诉讼,且该事实已被证明为捏造,那么该重复诉讼很可能构成虚假诉讼。因为行为人明知原诉讼为虚假,仍再次提起,主观上具有故意,且可能妨害司法秩序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2. 若原诉讼尚未被认定为虚假诉讼,但存在涉嫌套路贷虚假诉讼的线索:

    • 在此情况下,重复诉讼是否构成虚假诉讼,需进一步审查重复诉讼的事实是否真实、证据是否充分,以及行为人是否存在故意捏造事实提起诉讼的动机。如果重复诉讼的事实与原诉讼高度相似,且缺乏新的有效证据支持,同时行为人存在逃避债务、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等动机,那么该重复诉讼也有可能构成虚假诉讼。

三、实务中的判断要点

  1. 审查诉讼事实的真实性:

    • 对比原诉讼与重复诉讼的事实陈述,查看是否存在明显矛盾或不合理之处。
    • 审查双方提供的证据,判断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2. 分析行为人的动机:

    • 了解行为人提起诉讼的背景、目的和预期结果,判断其是否存在非法占有、逃避债务等动机。
    • 考察行为人在诉讼过程中的行为表现,如是否积极配合法院调查、是否故意隐瞒事实等。
  3. 评估对司法秩序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影响:

    • 分析重复诉讼是否对司法秩序造成了妨害,如是否浪费了司法资源、是否干扰了正常诉讼程序等。
    • 评估重复诉讼是否对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侵害,如是否导致他人财产损失、名誉损害等。

四、法律建议

  1. 对于涉嫌虚假诉讼的当事人:

    • 应积极收集证据,证明原诉讼或重复诉讼存在虚假事实。
    • 向法院提出异议或申请再审,要求撤销原判决或裁定。
    • 如构成犯罪,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2. 对于法院:

    • 应加强对诉讼事实的审查力度,防止虚假诉讼的发生。
    • 如发现涉嫌虚假诉讼的线索,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 在审理过程中,应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案件公正审理。
  3. 对于其他相关人员:

    • 如发现涉嫌虚假诉讼的行为,应及时向法院或公安机关举报。
    • 在参与诉讼过程中,应如实陈述事实、提供证据,不得故意隐瞒或捏造事实。

最后,虚假诉讼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司法秩序。因此,在处理涉及债务债权的诉讼时,各方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如实陈述事实、提供证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