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档案自己保管可以吗-曹兴龙律师|法行宝
2026-01-27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离职档案自己保管可以吗”这一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离职档案是不可以自己保管的。

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的相关规定,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这其中包括了离职档案,是反映个人政治面貌、道德品行、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情况的重要历史记录材料。它不仅是国家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人才的重要载体,更是个人参加机关公务员考录、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办理政审考察、申报职称评审和核定社保待遇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正因为其重要性和敏感性,所以规定中明确指出,严禁个人自带档案,也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的人事档案。这是为了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防止档案被篡改、丢失或损坏,从而影响到个人的权益和未来的职业发展。

因此,我建议您在离职后,将档案及时交由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构或单位进行保管,如人才市场、职业介绍所或原工作单位等。这样不仅可以确保档案的安全,还能在您需要时,方便地提供档案服务,如出具证明、办理相关手续等。

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