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主要基于双方协商一致或法定情形。以下是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关键情形的详细解析:
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
- 情形描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体现了合同自由的原则,只要双方达成共识,即可签订此类合同。
- 实际应用:例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前,双方均希望继续保持劳动关系,且对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核心条款无异议,此时即可协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法定情形下必须签订
连续工作满十年
- 情形描述: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且未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则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实际应用:如某员工自2010年1月1日起一直在某公司工作,至2020年1月1日已连续工作满十年,此时若员工提出续订劳动合同,且未要求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公司应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
- 情形描述:在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若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同样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实际应用:如某国有企业进行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某员工已在该企业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此时该员工应与公司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情形描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等),当双方再次续订劳动合同时,除非劳动者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实际应用:如小李与公司连续签订了两次三年期固定期限合同,且表现良好,不存在上述规定的情形,第二次合同到期时,若小李未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公司应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视为签订
- 情形描述: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虽未明确签订书面合同,但法律上视其为已建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并需及时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 实际应用:如小张于2019年1月1日入职某公司,至2020年1月1日公司仍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公司已与小张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需及时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法律背景与建议:
- 法律背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 法律建议:对于劳动者而言,了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有助于维护自身权益,特别是在长期服务于同一用人单位或面临劳动合同续签时。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应加强对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性,避免因管理不善而引发的法律风险。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双方应明确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核心条款,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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