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的条件-何虎律师|法行宝
2026-06-06 合同纠纷

结论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需满足特定条件,主要包括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特定情形下的法律保护以及用工满一年未签书面合同视为已订立等情形。

一、双方协商一致

  1. 协商签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自愿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最直接且常见的一种方式,体现了契约自由原则。例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合同到期前,双方均同意继续合作,并希望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此时就可以协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1. 连续工作年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里的“连续工作满十年”指的是在同一用人单位内,不间断地工作满十年,起始时间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若劳动者中途离职又重新入职,工作年限一般不能连续计算。
  2. 举例说明:假设小李在某公司从2010年开始工作,一直工作到2020年,且期间没有离职过,那么小李就有权要求公司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特定情形下的法律保护

  1. 初次实行或改制重订:当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进行改制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如果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已连续工作满十年,并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具体以国家政策为准),劳动者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连续二次固定期限后续订: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未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过错情形(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也未出现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不能胜任工作情况(如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无法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那么在第三次续签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用工满一年未签书面合同视为已订立

  1. 视为已订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规定旨在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 举例说明:假设小赵在某单位工作满一年后,单位仍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就视为单位已经与小赵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五、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1. 明确核心条款: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应明确劳动合同中关于工作职责、工作场所、工作时长与休息休假、薪资待遇、社会保障等核心条款的具体内容,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2. 理解解除与终止条件:劳动者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中所约定的解除与终止条件,以及可能产生的违约责任,以便在必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了解在何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享有的权益等。

综上所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特定情形下的法律保护以及用工满一年未签书面合同视为已订立等情形。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充分了解这些条件,以确保劳动合同的签订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