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跑步横穿马路被撞死,且机动车超速百分之十以内时,责任划分需综合考量双方行为及过错程度,具体如下:
一、责任划分原则
机动车驾驶人责任:
- 超速行驶,即使是超速百分之十以内,也是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因此,机动车驾驶人通常会被认定承担一定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行人责任:
- 横穿马路时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或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均属违法行为。若行人存在此类行为,且该行为与事故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则行人需承担相应责任。
综合判断:
- 交警部门会根据现场勘查、证人证言、监控视频等证据,结合双方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力大小,最终确定责任比例。
二、具体责任划分情形
机动车主责或全责:
- 若行人完全遵守交通规则(如使用人行横道并观察信号),而机动车因超速(即使是百分之十以内)导致无法避让,则机动车可能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 法律依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主次责任:
- 行人存在轻微违规(如未观察路况但已接近斑马线),机动车超速且未采取有效制动措施时,通常判定机动车负主要责任,行人负次要责任。
- 法律依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同等责任:
- 当双方过错程度相当(如行人突然冲出马路,机动车轻微超速但未明显超出限速范围),且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力相近时,可能判定为同等责任。
- 法律依据: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因双方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行人全责(极端情况):
- 在极端情况下(如行人故意冲撞车辆或在完全封闭的高速公路穿行),若机动车无违规行为,行人可能被判定承担全部责任。但需注意,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例极为罕见。
三、法律建议
对于机动车驾驶人:
-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避免超速行驶,特别是在行人可能横穿马路的区域,应保持高度警惕,减速慢行。
- 若发生事故,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报警等待交警处理。同时,积极配合交警的调查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证言。
对于行人:
- 遵守交通规则,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并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 在横穿马路时,应观察路况,确保安全后再通过。避免突然冲出马路或做出其他危险行为。
对于双方:
- 在事故发生后,应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行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如协商、调解或诉讼等。
- 若对交警的责任认定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总结:行人跑步横穿马路被撞死,且机动车超速百分之十以内时,责任划分需综合考量双方行为及过错程度。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责任认定和赔偿处理。若您对此类问题有进一步疑问或需要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