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巡警在物业道路上称没有执法权的情况,需分情形处理:
物业道路的权属与性质是关键
若物业道路属于小区内部道路(即业主共有区域,未纳入市政道路规划),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此类道路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所定义的“道路”。此时,交巡警的执法权确实受限,主要职责由物业或公安机关内保部门承担。但若该道路已纳入市政道路管理(如开放小区道路允许社会车辆通行),则交巡警有权执法。
交巡警的执法范围需明确
交巡警的执法权通常限于“道路”范围内的交通违法行为(如超速、违停等)。若在物业道路上发现治安案件(如打架斗殴、盗窃),交巡警仍可依据《人民警察法》行使治安管理权。若仅涉及物业内部管理事务(如车辆停放纠纷),则应由物业协调或通过民事途径解决。
应对建议
提示:若遇到类似争议,建议保留现场照片、视频或执法文书等证据,以便后续维权。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法律适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