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针对工厂未续签经销商合同却依旧发货,现起诉你商标侵权的情况,可从合同关系、商标使用合法性、工厂行为合理性等角度进行申诉,以下为你详细阐述申诉思路及要点。
从合同关系角度申诉
- 强调原合同效力及履行情况
- 若原经销商合同虽到期未续签,但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均正常履行了各自义务,且在合同到期后工厂继续发货,你方也正常接收并销售产品,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视为双方以实际行为延续了原合同关系。你可以收集原合同、过往交易记录(如订单、发货单、付款凭证等),证明双方长期稳定的合作模式,说明工厂继续发货是对原合作关系的默认延续,你方使用商标是基于这种延续的合作关系,并非侵权。
- 例如,提供过去三年内按照原合同条款进行交易的所有单据,显示双方一直按照约定模式运作,合同到期后工厂的发货行为与以往无异,以此说明你方有合理理由认为合作关系仍在继续。
- 主张工厂存在过错导致合同未续签
- 如果合同未续签是由于工厂的原因,如工厂拖延、拒绝协商续签事宜等,那么你方在不知情或非自身过错的情况下继续销售产品,不应被认定为商标侵权。你可以收集与工厂沟通续签合同的相关证据,如邮件、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明你方积极推动合同续签,但工厂未给予积极回应或设置障碍。
- 比如,提供与工厂业务人员关于合同续签的邮件往来,显示你方在合同到期前数月就提出了续签请求,但工厂一直未明确答复,直至合同到期后仍继续发货。
从商标使用合法性角度申诉
- 证明商标使用获得工厂许可
- 即使合同未续签,若你能证明在销售产品过程中对商标的使用是经过工厂许可的,那么就不构成商标侵权。可以寻找工厂曾明确许可你方使用商标的证据,如书面授权文件、口头授权的录音等。如果工厂在过往合作中曾以书面形式授权你方在特定区域、特定期限内使用其商标,即使合同到期,在授权期限未满或双方未明确解除授权的情况下,你方的使用行为仍具有合法性。
- 例如,提供工厂出具的授权书,明确授权你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到期后一定期限内继续使用其商标进行产品销售,且该授权书未被工厂撤销或变更。
- 主张商标使用的合理性
- 说明你方对商标的使用是出于正常销售产品的需要,且符合行业惯例和商业道德。你方在销售过程中没有对商标进行歪曲、篡改或贬损等不当使用行为,也没有将商标用于非合同约定的产品或服务上,没有损害工厂的商标权益。可以提供产品销售的相关宣传资料、包装等,证明商标的使用方式符合双方以往的约定和行业规范。
- 比如,展示产品的包装和宣传资料,显示商标的使用位置、方式与原合同期间一致,且没有添加任何可能误导消费者的信息或标识。
从工厂行为合理性角度申诉
- 质疑工厂起诉的动机和目的
- 分析工厂在未续签合同却继续发货的情况下起诉你商标侵权的动机。可能存在工厂为了达到某种不正当目的,如恶意排挤你方、获取额外利益等,而采取的诉讼策略。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厂与其他经销商的合作情况、市场动态等,证明工厂的起诉行为缺乏合理性,存在滥用诉讼权利的嫌疑。
- 例如,发现工厂在起诉你方的同时,与新的经销商签订了类似的经销合同,且给予了更优惠的条件,这可能暗示工厂是为了更换经销商而故意制造纠纷。
- 要求工厂承担继续发货的责任
- 工厂在未续签合同的情况下继续发货,其行为本身存在一定的过错。你可以主张工厂应为其继续发货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而不能单纯将商标侵权的责任归咎于你方。要求工厂说明继续发货的原因和目的,并承担因发货行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
- 比如,在申诉中指出工厂继续发货使你方误以为合作关系仍在继续,从而继续销售产品,工厂应对其误导行为负责,不应以商标侵权为由起诉你方。
在申诉过程中,要确保所有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并按照法律程序和要求进行整理和提交。如果对申诉流程和具体操作不熟悉,建议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