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死亡后,其子女可以继承执行权益,但需通过法定程序变更申请执行人。具体分析如下:
继承的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122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财产性权利。申请执行人享有的债权(如要求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权利)属于财产性权利,可依法继承。因此,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该执行权益。
执行程序的变更要求
继承发生后,执行程序不会自动终止或转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7条及司法解释,继承人需向法院提交继承权证明(如公证书、生效法律文书)及变更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法院审查后裁定变更。未变更前,原申请执行人的法律地位仍存续,但实际权利由继承人行使。
特殊情形处理
建议行动步骤:
若涉及复杂继承关系或执行障碍,可进一步提供细节,我将结合具体案情分析风险点及应对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