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件追加被执行人由谁做决定-李肖峰律师|法行宝
2026-01-18 行政纠纷

在执行案件中,追加被执行人的决定通常由执行法院作出。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追加被执行人的法律依据

在执行程序中,如果发现被执行人存在应当追加为共同被执行人的情形,如被执行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踪、被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发生分立、合并等情形,或者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但存在其他应当承担义务的主体等,执行法院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追加被执行人。这一权力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等。

二、追加被执行人的决定主体

  1. 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院是负责实施执行行为的主体,包括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当发现存在应当追加被执行人的情形时,执行法院有权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依职权作出追加被执行人的决定。

  2. 决定程序:追加被执行人通常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包括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执行法院审查申请材料、通知相关当事人进行听证等。在审查过程中,执行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追加被执行人的法律依据等,以作出是否追加的决定。

三、追加被执行人的情形与条件

  1. 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追加被执行人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被执行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踪、被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发生分立或合并、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但存在其他应当承担义务的主体等。

  2. 条件:追加被执行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申请执行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存在应当追加被执行人的情形、追加被执行人不会损害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

四、对追加被执行人决定的救济途径

如果当事人对执行法院作出的追加被执行人决定不服,可以通过提出执行异议、申请复议或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等途径进行救济。这些救济途径为当事人提供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机会。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申请执行人认为存在应当追加被执行人的情形,应及时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被执行人或其他相关当事人也有权对追加被执行人的决定提出异议或申请复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