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仅依据“朋友让用公司资质入100元股又退回”这一情况,从法律角度较难直接确定有充分理由起诉对方,需要结合具体细节判断是否存在可起诉的法定事由,以下分情况详细说明。
若不存在合法有效的股权投资关系等情况
如果所谓“用公司资质入股”并没有按照法定程序形成合法有效的股权投资关系,比如没有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没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且这100元只是朋友之间随意的一种资金往来操作,对方退回100元后,双方不存在其他纠纷,那么从法律上来说,没有合理的诉求去起诉对方。因为不存在因该行为产生的需要法律介入调整的权益受损情况。
若存在合法有效的股权投资关系等情况
- 若存在欺诈等情形
- 如果朋友在让你用公司资质入股时,存在欺诈行为,例如虚构公司的发展前景、盈利能力等重要事实,使你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入股,之后虽然退回了100元,但可能给你造成了其他损失,比如你基于对该公司的信任而放弃了其他投资机会等。
- 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以欺诈为由起诉对方。需要收集的证据包括:朋友欺诈的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邮件等能证明其虚构事实的资料;你因欺诈遭受损失的证据,如其他投资机会的相关证明、因处理该入股事宜产生的费用凭证等。起诉时,你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如果有相关合同)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你因欺诈所遭受的损失。
- 若存在违约情形
- 假设双方签订了关于入股的协议,协议中约定了朋友应履行的义务,比如在公司盈利后按照一定比例给你分红等,但朋友在退回100元后,未按照协议履行其他义务,构成违约。
- 此时你可以以违约为由起诉对方。要准备的证据主要是双方签订的入股协议,以及能证明对方违约的相关证据,如公司盈利情况的证明、对方未履行分红义务的记录等。同样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继续履行协议、赔偿损失等。
- 若涉及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问题
- 如果用公司资质入股的行为涉及到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或者公司的正常运营秩序,比如该入股行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同意,违反了公司章程或相关法律规定,之后虽然退回100元,但可能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了损失。
-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或其他股东可以以侵权或违反公司章程等为由起诉你和你的朋友(具体取决于实际情况)。若你是被牵连的一方,你可以收集证据证明自己也是被朋友误导或者不知情等,以减轻或免除自己的责任;若你想起诉朋友,需要证明朋友的行为存在过错且给你造成了损失,例如你因该入股行为被公司其他股东追究责任而产生的损失等,然后按照一般的民事诉讼程序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