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级工伤领了三个一次性跟停工留薪期还可以领伤残津贴吗-周娇律师|法行宝
2026-01-16 劳动纠纷

结论:六级工伤职工在领取了三个一次性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一般不能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但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这与伤残津贴是不同的待遇,停工留薪期满后若未解除劳动关系且符合条件则可领取伤残津贴,不过一旦领取三个一次性补助通常视为解除劳动关系,也就不再符合领取伤残津贴的条件。具体分析如下:

  1. 关于三个一次性补助与伤残津贴的关系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时,从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补助金。六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领取该补助金是基于工伤伤残的事实,是对职工因工伤造成身体损伤的一次性经济补偿。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补助金是在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目的是保障工伤职工在离开原工作岗位后,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支持,用于后续的医疗康复和再就业等方面。
    • 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是针对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保留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的长期待遇;对于五级、六级伤残的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的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70%(五级)、60%(六级)。
    • 关系分析:当六级工伤职工领取了三个一次性补助时,通常意味着其与用人单位已经解除了或者终止了劳动关系。而领取伤残津贴的前提之一是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五级、六级伤残在难以安排工作时由用人单位支付伤残津贴),所以一旦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就不再符合领取伤残津贴的条件。
  2. 关于停工留薪期待遇

    • 停工留薪期的定义: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与伤残津贴的区别:停工留薪期待遇是基于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进行治疗的实际情况,保障职工在治疗期间的基本生活和经济来源,其支付主体是用人单位,支付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而伤残津贴是针对伤残等级较高、可能影响长期劳动能力的职工,在保留劳动关系且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的长期待遇。
    • 特殊情况:如果六级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用人单位没有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且难以安排其工作,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但如果之后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并领取了三个一次性补助,那么从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就不再享受伤残津贴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