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退出时费用未结清、后续再结算的协议,可按以下要点撰写,以确保双方权益明确、避免纠纷:
协议标题与主体信息
标题可写为《股东退出费用结算协议》,明确双方身份(退出股东、公司或其他股东)、退出时间、未结清费用类型(如股权转让款、分红、借款、垫付款等)。
未结清费用的具体说明
后续结算安排
其他条款
示例条款(供参考)
第一条 未结清费用
1.1 甲方(退出股东)尚未收取的股权转让款为人民币XX万元,计算依据为《股权转让协议》第X条。
1.2 乙方(公司)尚未归还的借款为人民币XX万元,借款日期为XXXX年XX月XX日,有借款凭证为据。第二条 后续结算
2.1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30日内,将上述股权转让款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2.2 借款部分,乙方应于公司完成XXXX年度审计后15日内归还,逾期按日万分之五支付利息。第三条 违约责任
若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支付全部未结清费用,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
注意事项:
如有具体费用类型或复杂情况,可进一步说明,我会帮你细化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