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不交社保还扣钱合法吗-张东海律师|法行宝
2026-01-12 劳动纠纷

不合法。用人单位的这种行为同时违反了《社会保险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分析如下:

  1. 关于不交社保的违法性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部分地区已合并)。即使员工书面声明放弃社保,该声明也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社会保险法》第60条)。若单位未缴纳,社保部门可责令补缴,并处欠缴数额1-3倍罚款(《社会保险法》第86条)。

  2. 关于扣钱的违法性
    若单位以“不交社保”为由扣减员工工资,属于双重违法:

  • 克扣工资:根据《劳动法》第50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即使员工同意将社保费用折现,该约定也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劳动合同法》第26条)。
  • 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若单位将应由其承担的社保费用转嫁给员工(如要求员工承担全部社保费用),属于未足额支付工资,员工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1. 员工维权路径
  • 投诉举报:向当地社保部门(如社保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并返还被扣工资。
  • 申请仲裁:若单位拒绝整改,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补缴社保、返还工资及经济补偿。
  • 诉讼途径: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议: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扣款通知等证据,尽快通过上述途径维权。若需进一步协助,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