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不履行房屋修缮义务 承租人为此所支出的费用-解媛律师|法行宝
2026-01-12 房产纠纷

结论概述:当出租人不履行房屋修缮义务时,承租人为此所支出的合理费用,通常有权要求出租人承担或从租金中扣除相应金额。具体处理方式需依据租赁合同约定、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综合判断。

一、合同约定优先

  1. 租赁合同中有明确约定:

    • 如果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房屋修缮的责任方及费用承担方式,那么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例如,合同可能约定“出租人负责房屋的日常维护和修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或“承租人负责小修小补,费用从租金中扣除,大修由出租人负责并承担费用”等。
    • 法律建议:在此情况下,承租人应保留好修缮费用的相关凭证,如发票、收据等,以便在需要时向出租人主张权利或从租金中扣除。
  2. 租赁合同中无明确约定:

    • 如果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房屋修缮的责任方及费用承担方式,那么双方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进行协商处理。

二、法律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

    •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表明,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出租人有义务对租赁物(即房屋)进行维修。
    • 若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并有权要求出租人承担维修费用或从租金中扣除相应金额。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2. 行业惯例与公平原则:

    • 在房屋租赁市场中,通常认为出租人有义务保持房屋的基本使用功能,包括进行必要的修缮。如果出租人未履行此义务,承租人为了正常使用房屋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应被视为出租人应承担的责任。
    • 法律建议:承租人在自行维修前,应尽量与出租人沟通并取得其同意,以避免后续纠纷。同时,保留好维修费用的相关凭证,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

三、实际操作建议

  1. 与出租人协商:

    • 在发现房屋需要修缮时,承租人应首先与出租人沟通,明确修缮责任及费用承担方式。如果出租人同意承担费用或从租金中扣除,那么双方可以签订书面协议以确认此事。
  2. 自行维修并保留凭证:

    • 如果出租人拒绝承担费用或无法联系到出租人,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但务必保留好维修费用的相关凭证。这些凭证将作为后续主张权利的重要依据。
  3.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 如果双方无法就修缮费用达成一致意见,承租人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例如,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在此过程中,承租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包括租赁合同、维修费用凭证、沟通记录等。

总结与启示:在房屋租赁关系中,出租人和承租人应明确各自的义务和责任,包括房屋修缮的责任及费用承担方式。当出租人不履行修缮义务时,承租人有权要求其承担合理费用或从租金中扣除相应金额。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承租人应保留好相关凭证,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帮助。如果你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具体的建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