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标行政案中,如果原告一审起诉国知局,被告作为第三人,在二审中被告提起上诉,那么被上诉人将是原审原告,即一审中起诉国知局的那一方。
分析说明:
一审地位:在一审中,原告是提起诉讼的一方,国知局是被诉的行政机关,而被告则是作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参与诉讼。
二审上诉:当一审判决作出后,如果被告(第三人)对判决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此时,被告(第三人)成为上诉人。
被上诉人确定:在二审中,被上诉人是指与上诉人相对的一方当事人。由于一审中原告是提起诉讼的一方,且二审是基于一审的判决进行的,因此,当被告(第三人)提起上诉时,原审原告自然成为被上诉人。
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在商标行政案中,如果被告(第三人)在二审中提起上诉,那么被上诉人将是原审原告。如果你对此问题或相关法律问题有任何疑问,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