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请假释程序一监督指的是什么-张嘉良律师|法行宝
2026-01-07 刑事辩护

提请假释程序中的“一监督”主要指的是检察机关对假释提请程序的法律监督。具体分析如下:

  1. 监督主体与对象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对刑罚执行机关(如监狱)提请假释的程序合法性进行全程监督。监督对象包括:

    • 刑罚执行机关是否依法启动假释程序;
    • 提请材料是否完整、真实(如罪犯改造表现、再犯罪风险评估等);
    • 是否符合法定假释条件(如刑期执行比例、悔罪表现等)。
  2. 监督内容与方式

    • 实体审查:检察机关需核实罪犯是否符合《刑法》第81条规定的假释条件,例如:
      • 实际执行刑期是否达到法定比例(如有期徒刑罪犯需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
      • 是否存在禁止假释的情形(如累犯、暴力犯罪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等)。
    • 程序审查:监督提请流程是否合规,例如:
      • 是否经监狱内部评议、公示;
      • 是否听取罪犯本人、被害人或其家属意见(如涉及重大犯罪);
      • 是否依法提请法院裁定。
    • 监督方式:通过审查书面材料、参与评议会议、调查取证等方式履行职责,发现违法情形可提出纠正意见。
  3. 监督的法律后果

    • 若检察机关认为提请程序违法或实体条件不符,可向刑罚执行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或《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撤销提请或补充材料;
    • 法院裁定假释前,检察机关可出席庭审并发表意见,对裁定结果不服的,可依法提出抗诉。

总结:提请假释程序中的“一监督”是检察机关对假释提请全流程的法律监督机制,旨在保障程序公正与实体合法,防止权力滥用或罪犯不符合条件时被提前释放。若您或他人涉及假释相关法律问题,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程序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