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社保诉讼时效过了一定输么”的问题,这并非一个绝对性的结论,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社保相关的争议往往涉及到仲裁时效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这个时效期间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的。如果在这个一年期限内没有提出仲裁申请,那么可能会面临被驳回请求的风险,就像您提到的案例中李某和王某的情况一样,他们因为超过了仲裁时效,所以法院驳回了他们的诉讼请求。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所有超过仲裁时效的社保争议都会败诉。因为仲裁时效是可以中断或中止的。中断的情形包括当事人主张权利(如投诉、协商)、对方同意履行义务(如书面承诺支付工资)或申请调解等,这些情况下仲裁时效会重新开始计算。中止的情形则包括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疫情)、重病、被限制自由等,这些情况下仲裁时效会停止计算,待中止事项消除后继续计算。
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追缴社会保险费并不完全等同于劳动争议仲裁中的时效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的相关规定,追缴社会保险费并不受行政处罚相关追诉时效的限制。也就是说,即使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的时间已经超过了两年,劳动者仍然有权要求行政机关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追缴。
因此,对于您的问题,我的答案是:社保诉讼时效过了并不一定就会输。这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是否超过了仲裁时效、仲裁时效是否中断或中止、以及追缴社会保险费是否受时效限制等。如果您面临类似的问题,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劳动监察部门,以便更准确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可能的维权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