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只有工伤才能评伤残”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并非只有工伤才能进行伤残评定。
实际上,除了工伤之外,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导致的劳动能力丧失,同样可以进行伤残程度的鉴定。这一点在《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中有明确的规定。该标准是为了规范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工作而制定的,它详细列出了职工在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后,于国家社会保障法规所规定的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时,如何通过医学检查对伤残失能程度做出判定结论的准则和依据。
具体来说,该标准规定了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原则和分级标准,包括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两个程度档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指因损伤或疾病造成人体组织器官缺失、严重缺损、畸形或严重损害,致使伤病的组织器官或生理功能完全丧失或存在严重功能障碍;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则是指因损伤或疾病造成人体组织器官大部分缺失、明显畸形或损害,致使受损组织器官功能中等度以上障碍。
此外,该标准还详细列出了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具体条件,如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治疗后遗有的情况、长期呼吸困难、心功能长期在特定级别以上、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一定比例、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不可逆转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期等,以及各种代谢性或内分泌疾病、结缔组织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所导致的心、脑、肾、肺、肝等一个以上主要脏器严重合并症,功能不全失代偿期等。
因此,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因非工伤原因导致伤残或因病导致劳动能力丧失,同样可以依据相关标准进行伤残程度的鉴定,并据此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了解,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