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2018年因调入特殊岗位没有写工龄假(这里我理解为年休假)现在是否还能补休的问题,以下是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给出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年休假是职工的一项重要福利,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年休假一般在一个年度内安排,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然而,由于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如您所提到的调入特殊岗位,可能确实存在无法在同一年度内安排完年休假的情况。
对于这种情况,条例也给出了相应的“补救”措施:
跨年度安排:如果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在征得员工同意的前提下,跨1个年度安排休假。这意味着,如果您2018年的年休假因特殊原因未休,且单位在征得您同意后,可以在2019年为您安排补休。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跨年度安排通常只允许跨1个年度,即您不能要求将2018年的年休假推迟到2020年或更晚的时间去休。
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如果单位确实因为工作需要无法安排您休年休假,且您也同意不休,那么单位应当按照您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这包括您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具体计算方法为:月工资收入/21.75天 ×300%×未休假天数。其中,月工资是指您在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
现在,针对您的情况,由于已经过去了几年时间,我们需要考虑的是:
最后,我建议您先与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他们对于您2018年未休年休假的处理情况,并根据上述规定提出您的合理诉求。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您还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