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女人五十周岁没交够保险,保险公司不给继续交是否受法律保护,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 如果是基本养老保险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所以,对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女性职工达到五十周岁(女工人退休年龄)但没交够十五年的,是可以继续缴费至满十五年的,保险公司(此处实际指社保经办机构等相关主体)若拒绝其继续缴费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同样依据《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所以,五十周岁的女性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没交够规定年限的,一般也是可以继续缴费的,若被拒绝,该拒绝行为通常不受法律保护。
- 如果是商业养老保险
- 商业养老保险的缴费规则、领取条件等是由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如果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投保人在五十周岁时,若未交够一定年限或保费,保险公司有权不再接受继续缴费或者终止合同等相关条款,且该条款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那么保险公司的做法是受法律保护的。例如,某些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为了控制风险、规划资金运作等,设定了特定的缴费期限和条件,投保人在购买时同意了这些条款,后续就需遵守。
建议:如果遇到此类问题,先明确是哪种类型的养老保险。若是基本养老保险方面的问题,可以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进一步咨询了解具体政策和操作流程;若是商业养老保险问题,仔细查看保险合同条款,若认为保险公司行为不合理,可与保险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有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