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与单位成员之间能构成共同犯罪吗-冯霖霖律师|法行宝
2025-12-27 刑事辩护

单位与单位成员之间不能直接构成共同犯罪,但单位与单位之间可以构成共同犯罪。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单位与单位成员的关系及共同犯罪的基本概念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这里的“人”在刑法理论上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然而,单位与单位成员(如员工、管理人员等)在法律上是两个独立的主体,它们之间不能直接构成共同犯罪。单位成员的行为如果代表单位意志,且为单位利益而实施,那么该行为可能被视为单位行为,由单位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单位成员的行为并非代表单位意志,而是个人行为,那么该行为由个人承担刑事责任。

二、单位与单位之间构成共同犯罪的条件

  1. 主体要件:必须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这些单位需具备刑法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如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

  2. 主观要件:各单位之间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这种共同故意可以通过明示或默示的方式达成,如通过协议、默契或共同行动等方式表现出来。

  3. 客观要件:各单位之间必须实施了共同的犯罪行为,这些行为相互联系、相互配合,共同指向同一犯罪目标,构成犯罪行为的整体。例如,在经济犯罪中,单位之间可能相互勾结进行走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犯罪活动。

三、单位与单位共同犯罪的司法实践

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已经间接承认了单位与单位之间可以构成共同犯罪。例如,在处理一些经济犯罪案件时,当单位之间相互勾结实施犯罪行为时,司法机关通常会将具有共同犯罪故意和行为的单位认定为共同犯罪,并按照各自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以走私犯罪为例,如果甲单位和乙单位经过共谋,共同出资、分工合作,利用各自的资源和优势共同实施了走私普通货物的行为,并偷逃了大量应缴税款,那么甲单位和乙单位就构成了走私普通货物罪的共同犯罪。

四、法律后果与处罚原则

对于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共同犯罪,司法机关会根据各单位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分别按照主犯、从犯等角色进行处罚。同时,由于单位是拟制的人格主体,对其处罚通常采取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总结与建议:单位与单位成员之间不能直接构成共同犯罪,但单位与单位之间在符合共同犯罪构成要件的情况下可以构成共同犯罪。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涉及单位与单位之间共同犯罪的问题,建议及时向我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