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鉴定等级出来后,公司要求重新做,重新鉴定是有可能改变之前鉴定结果的,但具体是否改变取决于重新鉴定的程序和实际情况。以下从多个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一、重新鉴定的法律依据与程序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这意味着,重新鉴定是法律赋予双方的权利,且重新鉴定后的结论具有最终性。
二、重新鉴定可能改变结果的情况
三、重新鉴定不改变结果的情况
如果初次鉴定在材料、程序等方面均符合规定,且工伤职工的伤情在初次鉴定后未发生明显变化,同时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对鉴定标准的理解一致,那么重新鉴定的结果很可能与初次鉴定结果相同。
四、应对建议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无论重新鉴定结果如何,工伤职工都应保持冷静和理性,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重新鉴定结果改变了初次鉴定结果,且工伤职工对此有异议,但需注意,由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因此通常无法再进一步申请鉴定,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如提起行政诉讼等(不过这种情况较为罕见,且需满足特定条件)。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