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全称叫什么-宋天唱律师|法行宝
2025-12-24 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的全称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以下是对劳动仲裁的详细解析:

一、定义与目的

劳动仲裁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进行居中公断与裁决的一种法定程序。其目的在于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二、适用范围

劳动仲裁主要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各类劳动争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 劳动合同纠纷:如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等引发的争议。
  2. 劳动报酬争议:涉及工资支付问题,包括拖欠、克扣工资及未按照约定支付加班工资等。
  3. 社会保险争议: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因社会保险待遇(如工伤、失业、养老等)产生的纠纷。
  4. 休息休假争议:如用人单位不安排劳动者享受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或在休息休假期间未按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5.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争议:用人单位未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改善劳动条件,或存在职业危害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6. 其他争议:包括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以及福利、培训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三、主要原则

  1. 着重调解原则:仲裁委员会积极促使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以和平方式解决争议。
  2. 合法、公正、及时原则:确保仲裁程序和裁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高效进行仲裁程序,及时作出裁决。

四、一般程序

  1. 申请: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在一年内(部分情况可能有不同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2. 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五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3. 组成仲裁庭:受理后,仲裁委员会组成仲裁庭负责案件审理。
  4. 开庭审理: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日期、地点,组织双方进行陈述、辩论,提供证据及质证。
  5. 作出裁决:仲裁庭根据事实和法律在四十五日内(复杂案件可延期至六十日)作出仲裁裁决,并出具裁决书。

五、效力和后续救济

  1. 生效裁决的效力: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依照规定期限履行。一方逾期不履行,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 对裁决不服的救济途径:
    • 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下,如认为仲裁裁决存在适用法律错误等,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在劳动关系中,当双方发生争议时,应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有任何关于劳动仲裁或其他劳动工伤领域的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