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不到期存款经公证到期去取钱,在特定情形下是可行的,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相应流程;不过也存在一些限制情况。以下为详细分析:
- 可行情况及条件流程
- 适用情形:当存款人因特殊原因(如身患重病、出国定居等)无法亲自在存款到期时办理取款手续,且预计在存款到期前无法恢复行动能力或返回办理业务时,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授权他人代为办理到期取款业务。
- 所需条件:存款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清晰表达自己的意愿并签署相关授权文件。同时,被授权人应是存款人信任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 办理流程:首先,存款人需前往当地公证机构,向公证员说明情况,提交身份证明、存款凭证(如存单、存折等)、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公证员会对存款人的身份、意思表示真实性以及授权委托书的内容进行审查核实。审查通过后,公证机构会出具公证书,证明存款人授权被授权人在存款到期后代为办理取款手续这一事实。被授权人凭借公证书、自己的身份证明以及存款凭证,在存款到期后即可前往银行办理取款业务。
- 限制情况
- 银行规定限制:部分银行可能对于代办取款业务有更为严格的规定,除了公证授权外,还可能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或者对代办取款的金额、频率等设置限制。例如,某些银行可能规定大额存款代办取款需要提前预约,或者要求存款人在银行预留的授权信息与公证授权内容完全一致等。
- 存款类型限制:对于一些特殊类型的存款,如定期一本通中的部分提前支取(虽然与到期取款不同,但说明存款类型可能有特殊规定)、大额存单等,银行可能对代办取款有特殊要求。有些大额存单可能规定只能由存款人本人办理到期取款,不允许代办,即使有公证授权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