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增设了打印遗嘱和什么遗嘱-陈艳敏律师|法行宝
2025-12-23 婚姻家庭

《民法典》增设了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两种法定遗嘱形式。这一变革使得遗嘱的订立方式更加多样化和灵活,更好地满足了人们的实际需求。以下是对这两种新增遗嘱形式的详细解析:

打印遗嘱

  1. 法律依据: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2. 形式要求:

    • 打印遗嘱的制作过程必须有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见证人在场全程见证。这些见证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或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人。
    • 遗嘱人和所有见证人都必须在遗嘱的每一页上亲自签署自己的名字,并注明年、月、日,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意义:

    • 打印遗嘱的合法化,适应了现代社会人们书写习惯的变化和电子技术的广泛应用,为遗嘱人提供了更为便捷和灵活的遗嘱订立方式。

录像遗嘱

  1. 法律依据: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2. 形式要求:

    • 录像遗嘱的制作同样需要有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见证人在场全程见证。见证人的资格要求与打印遗嘱相同。
    • 在录音录像中,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清晰记录其姓名(可以通过口头报出)或展示其肖像,并明确说明年、月、日,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3. 意义:

    • 录像遗嘱的引入,满足了人们利用新兴录像技术订立遗嘱的需求,为遗嘱人提供了一种更为直观和生动的遗嘱表达方式。

综合建议

《民法典》通过新增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两种法定形式,使得遗嘱的订立方式更加多样化和灵活。这两种新遗嘱形式与原有的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共同构成了完整的遗嘱形式体系,为人们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在实际应用中,建议遗嘱人在选择遗嘱形式时,根据自身情况和实际需求进行选择,并确保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以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果你在遗嘱订立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