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双方协调了诉讼费怎么办-齐鹏律师|法行宝
2025-12-21 合同纠纷

若双方已就诉讼费承担问题达成协调一致,需分情况处理,具体如下:

  1. 协调内容已写入调解书或判决书
    若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或法院判决中明确载明诉讼费承担方式(如“本案诉讼费由原告承担XX元,被告承担XX元”),则该约定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方未按约定缴纳的,法院可依据生效文书强制执行,包括但不限于划扣银行账户、限制高消费等措施。

  2. 协调内容仅体现在庭外和解协议中
    若双方仅在诉讼前或诉讼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未通过法院确认),但协议中约定了诉讼费分担条款,此时需注意:

    • 协议效力:和解协议本身具有合同效力,若一方违约,另一方可凭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
    • 与法院诉讼费退费流程的衔接:若原告已预交全部诉讼费,法院通常按“谁败诉谁承担”原则退费。若双方希望按和解协议分担,需在撤诉或调解时向法院明确说明,由法院根据协议调整退费比例。例如,若协议约定被告承担60%诉讼费,但法院初步判定原告败诉,此时需提交协议证明实际应由被告承担部分费用,法院审核后会按协议退费。
  3. 协调后需注意的操作细节

    • 书面化:无论通过调解、判决还是和解协议,务必要求将诉讼费承担条款以书面形式固定,避免口头约定引发争议;
    • 及时沟通法院:若涉及法院退费,需在达成协调后第一时间联系承办法官或书记员,提交协议复印件并说明调整诉求,避免因流程延误导致退费错误;
    • 保留证据:保存好缴费凭证、协调协议、法院文书等材料,以备后续执行或争议解决之需。

总结:双方协调诉讼费承担的核心是“书面固定+法院确认”,只要协议内容合法且不损害第三方利益,法院通常会尊重双方意思自治。若操作中遇到具体问题(如法院拒绝按协议退费、对方拒不履行等),可进一步向我咨询细节,我会结合具体案情提供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