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人民政府的赔偿程序规定是什么-靳海波律师|法行宝
2025-12-21 行政纠纷

国家赔偿程序主要分为行政赔偿程序和刑事赔偿程序,两者均遵循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申请,再视情况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基本原则。以下是对国家赔偿人民政府赔偿程序规定的详细解释:

一、行政赔偿程序

  1. 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程序

    • 前提条件:受害人需先向赔偿义务机关(即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提出赔偿请求。这通常适用于双方对行政行为违法性无争议,仅就赔偿问题存在分歧的情况。
    • 申请方式:赔偿请求人应提交书面申请书,载明受害人的基本信息、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等。若书写困难,可委托他人代书或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录。
    • 处理与决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在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并可与赔偿请求人协商赔偿方式、项目和数额。决定应制作赔偿决定书或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 救济途径:若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或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可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程序

    • 适用情形: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
    • 处理方式: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同时,一并解决赔偿问题。若认定违法行为并造成损害,将依法决定赔偿责任及具体数额。

二、刑事赔偿程序

  1. 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程序

    • 申请与受理:赔偿请求人需先向赔偿义务机关(即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等职权的机关)提出赔偿请求,提交申请书并附相关证据。
    • 处理与决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在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并可与赔偿请求人协商赔偿事宜。决定应制作赔偿决定书或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 救济途径:若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或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可在三十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2. 复议程序

    • 申请与受理: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的决定不服或逾期未作决定时,可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 复议决定:复议机关应在两个月内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3. 赔偿委员会决定程序

    • 申请与受理: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理赔偿请求后,应及时将赔偿申请书副本送达复议机关和赔偿义务机关。
    • 审理与决定:赔偿委员会指定审判员承办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应在三个月内作出;复杂案件可延长三个月。

三、共同程序规定

  1. 时效限制: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
  2. 证据规则: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在某些情况下,如因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导致证据无法收集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承担不利后果。
  3. 费用承担: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不得向赔偿请求人收取任何费用。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

总结与建议: 国家赔偿程序为受害人提供了明确的救济路径。在申请赔偿时,务必注意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保留相关证据,并严格遵守各阶段的时限要求。若对赔偿决定不满,应及时采取下一步救济措施,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你在申请国家赔偿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