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的买受人可否排除执行-吴礼强律师|法行宝
2025-12-17 合同纠纷

在建工程的买受人能否排除执行,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取决于买受人是否符合特定条件以及执行依据的性质。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一、买受人符合特定条件时,可排除执行

  1. 已支付全部或大部分价款并实际占有: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
      • (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
      • (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
      • (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 举例:若买受人在法院查封前已与开发商签订了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支付了大部分购房款,并已实际入住,且未办理过户非因其自身原因(如开发商未配合、政策限制等),则买受人可提出执行异议,排除执行。
  2. 消费者购房人的特殊保护: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二条,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 举例:若买受人是消费者,且已支付了大部分购房款,即使承包人对该在建工程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也不得对抗买受人的权利,买受人可排除执行。

二、买受人不符合特定条件时,难以排除执行

  1. 未支付全部或大部分价款:

    • 若买受人未支付全部或大部分价款,即使已签订购房合同并实际占有,也难以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排除执行条件。
  2. 未实际占有或未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合同:

    • 若买受人未实际占有该不动产,或未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同样难以排除执行。
  3. 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 若未办理过户登记是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如拖延办理、未提供必要材料等),则买受人难以主张排除执行。

三、执行依据的性质影响排除执行的可能性

  1. 金钱债权执行:

    • 在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若符合上述特定条件,可排除执行。
  2. 非金钱债权执行(如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执行):

    • 在非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排除执行的难度可能更大。但如前所述,消费者购房人享有特殊保护,即使面对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也可能排除执行。

法律建议

  • 买受人:在购买在建工程时,应确保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及时支付价款并实际占有不动产,同时关注过户登记情况,避免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排除执行。
  • 执行申请人:在申请执行在建工程时,应充分了解买受人的情况,评估买受人是否符合排除执行的条件,以制定合理的执行策略。

若您是在建工程的买受人或执行申请人,对在建工程买受人能否排除执行的问题仍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