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固定总价合同中,是可以包含暂列金额的,并且在一定条件下,暂列金额是可以进行调整的。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释:
一、暂列金额的定义与性质
暂列金额,简单来说,就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预先设定并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的一笔款项。这笔款项的用途相当广泛,它主要用于应对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费用,比如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可能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费用。虽然暂列金额是合同价款的一部分,但它并不直接构成承包人的实际收入,而是作为应对未来不确定性的预留资金。
二、暂列金额的调整条件
在固定总价合同中,暂列金额的调整并非随意进行,而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主要包括:
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设计变更或者工程量增加,且这些变更或增加超出了原合同约定的范围,那么暂列金额就可以用于支付这部分额外的费用。此时,暂列金额会相应减少,而合同总价也可能因变更或增加的工程量而有所调整。但需要注意的是,固定总价合同的“固定”通常指的是合同总价的相对稳定性,并非绝对不可调整。
不可抗力或政策变化:如遇到不可抗力事件(如自然灾害)或者政府政策变化导致工程造价发生变化,也可能需要对暂列金额进行调整以应对这些额外费用。
双方协商一致:除了上述两种情况外,发包人和承包人还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需要,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来调整暂列金额的使用方式和额度。
三、暂列金额的调整程序
暂列金额的调整并非一蹴而就,而是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这些程序通常包括提出变更申请、审核变更内容、确定变更价格、签订补充协议等步骤。这些程序的目的是确保调整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固定总价合同中是可以包含暂列金额的,并且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暂列金额是可以进行调整的。这种调整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原则,以确保调整的合法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