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自己做的伤残鉴定,雇主购买的雇主险保险公司不一定会认可,具体是否认可需分情况讨论。
- 若伤残鉴定符合保险公司要求:如果自行委托的伤残鉴定机构具备相应资质,鉴定程序合法合规,鉴定标准与保险公司所依据的标准一致,且保险公司没有合理理由对该鉴定结果提出异议,那么保险公司通常会认可该伤残鉴定结果,并据此进行理赔。例如,在一些较为明确、争议较小的伤残情况中,如手指缺失等,只要鉴定机构资质和程序没问题,保险公司一般会接受。
- 若伤残鉴定不符合保险公司要求:
- 鉴定机构资质问题:如果自行选择的伤残鉴定机构不具备合法的鉴定资质,那么保险公司大概率不会认可该鉴定结果。因为合法的鉴定资质是保证鉴定结果科学性和权威性的基础,保险公司为了确保理赔的合理性和准确性,不会接受非正规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
- 鉴定程序不合法:在伤残鉴定过程中,如果存在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如未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鉴定、未通知相关利害关系人等,保险公司可能会以鉴定程序不合法为由,不认可该鉴定结果。例如,在进行鉴定时,没有让被鉴定人充分表达自己的情况,或者没有对相关证据进行充分审查等。
- 鉴定标准不一致:不同的保险产品可能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如果自行做的伤残鉴定所采用的标准与雇主险合同中约定的标准不一致,保险公司可能不会认可。比如,雇主险合同约定适用《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而自行鉴定时采用了其他标准,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通常会要求重新按照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鉴定。
- 保险公司有合理理由怀疑鉴定结果真实性:如果保险公司有证据表明自行做的伤残鉴定结果存在虚假、夸大等情况,如通过调查发现被鉴定人在鉴定时故意伪装伤情等,保险公司会不认可该鉴定结果,并可能拒绝理赔。
如果遇到保险公司不认可自己做的伤残鉴定的情况,可以与保险公司协商,要求其说明不认可的具体理由;也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申请重新鉴定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如果你在这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