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子女同意发布其相亲信息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子女有权要求发布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根据情况主张赔偿。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从法律责任角度
根据《民法典》第1032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相亲信息通常包含子女的年龄、职业、婚姻状况、联系方式等个人敏感信息,未经同意发布可能构成对隐私权的侵犯。子女可依据《民法典》第179条,要求发布者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若信息被恶意传播导致严重后果(如名誉受损、精神损害),还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从平台责任角度
若信息通过相亲平台、社交媒体等第三方发布,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0条,平台作为个人信息处理者,需履行“告知-同意”义务。若平台未核实信息发布授权或未及时采取删除、屏蔽等措施,可能因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承担连带责任。子女可要求平台删除信息,并向网信部门投诉(如《网络安全法》第47条),或通过诉讼追究平台责任。
从实际操作角度
建议:若您或子女遇到此类情况,可先通过书面形式(如律师函)警告发布者,同时联系平台删除信息。若损害后果严重,建议直接委托律师介入,通过法律程序维护权益。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