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走保险做了手术两年后才拿钢板要点生活费吗-王璟琪律师|法行宝
2025-12-14 交通事故

结论:是否能在交通事故对方走保险、两年后取钢板时要点生活费,需分情况讨论,主要取决于是否构成伤残以及是否因取钢板手术导致实际收入减少等情况。以下为具体分析:

  1. 若构成伤残且取钢板与伤残存在关联
    • 从伤残赔偿角度:如果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经鉴定构成伤残,在取钢板手术时,若该手术与之前的伤残存在关联,比如是因之前伤残部位的内固定物取出等情况。一般来说,伤残赔偿金在初次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时已经确定并赔偿。但如果在取钢板手术期间,因身体状况等原因导致伤残等级发生变化(这种情况较为少见且需要重新鉴定确认),那么可能涉及到伤残赔偿金的调整。不过,这通常不是直接要“生活费”,而是对伤残相关赔偿项目的重新核算。
    • 从误工费角度:取钢板手术通常需要一定的恢复期,在此期间若因无法正常工作而导致实际收入减少,可以主张误工费。误工费的计算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所以,如果能证明因取钢板手术产生了误工损失,是可以要求赔偿相应误工费,这部分费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为因事故导致的“生活费”损失补充。
  2. 若不构成伤残但取钢板导致实际收入减少
    • 即使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最初不构成伤残,但在两年后取钢板手术期间,若因手术需要休息、无法正常工作,从而造成实际收入减少,同样可以依据上述误工费的相关规定,向对方主张误工费赔偿。这也是对因事故后续治疗导致生活经济来源受影响的一种补偿,可视为要点的生活费范畴。
  3. 若不构成伤残且取钢板未导致实际收入减少
    • 在这种情况下,从法律规定的赔偿项目角度,没有直接对应可以主张“生活费”的依据。因为法律规定的赔偿是基于实际损失和损害后果,如果没有因取钢板手术产生实际的收入减少等损失,一般难以获得额外的费用赔偿。不过,如果在此期间产生了其他合理的费用,如交通费(前往医院进行复查、手术等产生的交通支出)、护理费(若需要专人护理)等,可以根据实际发生情况,提供相关证据向对方主张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