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预防医保扣款修改血常规当中白细胞是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是否构成诈骗罪-孙赫律师|法行宝
2025-12-14 刑事辩护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以预防医保扣款修改血常规当中白细胞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否构成诈骗罪”,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欺诈骗保”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条例,“欺诈骗保”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通过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或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这种行为具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有骗保的主观故意,即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二是通过故意告知医保经办机构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导致医保经办机构作出错误意思表示,从而骗取医保基金。

接下来,我们分析诈骗罪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医保领域,诈骗罪通常表现为行为人通过欺诈、伪造证明材料、虚构医疗服务等手段,使医保部门错误认为其符合医保资金支付条件,进而骗取医保基金。

现在,我们回到您的问题本身。如果您为了预防医保扣款而修改血常规中的白细胞数据,这一行为本质上属于伪造医学证明材料。这种行为的目的很可能是为了骗取医保基金,即避免因真实数据导致的医保扣款,从而非法占有医保基金。这种行为符合“欺诈骗保”的定义,因为它具有骗保的主观故意,并且通过伪造证明材料来骗取医保基金。

进一步地,如果这种行为导致了医保基金的损失,并且达到了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如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那么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诈骗罪。诈骗罪的主体包括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参保人等自然人,而您作为参保人,如果实施了这种行为,就有可能成为诈骗罪的主体。

综上所述,以预防医保扣款为目的而修改血常规中的白细胞数据,如果具有骗保的主观故意,并且导致了医保基金的损失,那么这种行为很可能构成诈骗罪。因此,我建议您严格遵守医保相关规定,不要尝试通过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来骗取医保基金,以免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