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订完后为什么不给员工是不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文本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签订完后不给员工一份,就违反了这一法律规定。
详细分析如下:
法律规定明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一条款清晰地界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持有上的权利和义务。
用人单位的义务:
- 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后,有义务将其中一份交给劳动者。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知情权,让劳动者能够随时查阅自己的劳动合同,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者的权益保护:
- 劳动者持有劳动合同文本,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依据。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合同文本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条款的证据。
法律后果:
-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给劳动者,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若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用人单位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应对措施:
- 与用人单位沟通: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明确要求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并强调这是法律规定的权利。
- 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如果沟通无果,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寻求法律帮助和支持。
- 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若问题仍未解决,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结:
劳动合同签订完后不给员工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必须履行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给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劳动者也应提高法律意识,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遇到用人单位拒绝提供劳动合同文本的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