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摔倒受伤的责任划分需依据商场的安全保障义务履行情况、顾客自身行为以及第三方因素综合判断。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商场责任
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 商场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对顾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若因地面湿滑未设置警示标志、设施损坏未及时维修、通道堆放杂物等影响顾客安全的情况导致摔倒,商场应承担侵权责任。
- 承担比例:商场过错为主要原因时,可能承担70%-100%的责任,具体由法院综合判断。例如,若商场地面有大量积水且未设置任何警示标志,导致顾客滑倒受伤,商场很可能需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
补充责任
- 在第三人侵权导致顾客摔倒的情况下,若商场仍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未及时制止侵权行为或提供必要救助,商场应在能够防止或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追偿权:商场承担补充责任后,有权向直接侵权的第三人追偿。
顾客自身责任
- 自身过错:若顾客在商场内奔跑、追逐打闹、注意力不集中或穿着不合适的鞋子等,导致摔倒受伤,应认定为顾客自身存在过错。
- 承担比例:顾客自身过错为部分原因时,一般承担30%-70%的责任,具体比例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定。例如,若顾客因穿着高跟鞋在湿滑地面上行走而摔倒,且商场已设置警示标志,顾客可能需承担部分责任。
第三方责任
- 直接侵权:若顾客摔倒受伤是由第三人的过错行为直接导致,如推搡、碰撞等,第三人应承担侵权责任。例如,若顾客被其他顾客撞倒受伤,撞人者应承担相应责任。
- 商场补充责任:若商场在第三人侵权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也需承担一定的补充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与计算
若商场或第三方被判定承担责任,赔偿范围通常包括:
-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确定。
- 误工费:按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近三年平均收入或参照行业标准计算。计算公式为:误工费 = 误工时间 × 每日收入。
-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期限确定。若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则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若无固定收入,则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 交通费: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需提供相关票据。
- 营养费: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一般按照每日一定标准(如30元/日)计算,具体天数由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确定。
- 残疾赔偿金:若构成残疾,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计算。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 = 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 伤残系数 × 赔偿年限(一般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综合建议
在处理商场摔倒受伤案件时,应全面收集证据,包括现场监控、医疗记录、证人证言等,以明确各方责任。同时,受害者应及时向我咨询,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赔偿途径,确保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商场也应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措施,以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