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节假日上班前请假领导不批准,可分情况处理,核心结论如下:
若单位安排法定节假日加班本身违法,请假不批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应当安排劳动者休假,不得强制要求加班(特殊行业如交通、医疗等需保障基本运转的除外)。若单位未提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单方面要求法定节假日上班,已涉嫌违法。此时您请假属于合理诉求,若领导不批准,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电话12333),要求单位纠正违法行为并安排休假。
若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加班且已协商一致,请假需按单位制度处理
若单位因特殊原因需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且已与您协商一致(如您此前已签字同意加班),则请假需遵循单位内部规章制度。例如:
无论哪种情况,单位均需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单位需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加班费。若单位未支付,您可要求补发;若拒绝,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保留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证据)。
建议行动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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