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需要护理的人员又被撞伤 护理费如何主张-赵季庞律师|法行宝
2025-12-09 交通事故

核心结论:在本来就需要护理的人员又被撞伤的情况下,护理费的主张需根据具体情况,从侵权责任构成、护理费计算标准、责任主体及赔偿顺序等角度综合考量,以下为你详细阐述。

  1. 侵权责任构成角度
    • 首先,要确定撞伤行为构成侵权。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过错、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撞人者实施了撞伤他人的行为,若其存在过错(如违反交通规则、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等),且该行为导致了被撞者受伤这一损害事实,同时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那么撞人者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被撞者有权要求撞人者赔偿包括护理费在内的各项损失。
    • 例如,在交通事故中,一方违反交通信号灯规定行驶,撞伤了原本就需要护理的行人,那么违反交通规则的一方就满足了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应当对行人的护理费等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 护理费计算标准角度
    • 护理费的计算通常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来确定。
    •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即护理费 = 护理人员误工费 = 护理人员收入 × 护理天数。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无法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例如,当地护工每天的劳务报酬为 200 元,护理期限为 30 天,那么护理费 = 200 元/天 × 30 天 = 6000 元。
    •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如果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3. 责任主体及赔偿顺序角度
    • 如果撞人者有保险(如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那么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 180000 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 18000 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 2000 元。护理费属于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的赔偿项目。
    • 例如,被撞者的护理费经计算为 50000 元,若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足够赔偿,那么这 50000 元就由交强险在限额内赔付;若不足赔偿,超出部分再由商业三者险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如果还有不足或者没有商业三者险,那么由撞人者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 另外,如果被撞者本身存在过错(如在交通事故中也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此时,撞人者承担的赔偿责任会相应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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