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私人商场购物收取发票钱一般不合法,但需分情况讨论。
- 从发票管理法规角度
-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开具发票是商家的法定义务,商家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开具发票,更不能额外收取所谓的“发票钱”。如果商家在销售商品时,以收取发票钱为条件才提供发票,这种行为违反了发票管理法规,属于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可以对商家进行相应的处罚,如责令改正、罚款等。
- 从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
-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商家收取发票钱的行为,实际上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种侵害。消费者有权拒绝商家收取发票钱的要求,并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税务机关反映情况,这些部门会依法对商家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 特殊情况分析
- 虽然一般情况下商家收取发票钱不合法,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如果商家在销售商品时,已经明确告知消费者商品价格不包含发票费用,且消费者在知情的情况下仍然选择购买商品,这种情况下商家收取发票钱可能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但这种合理性是建立在商家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且消费者自愿接受的基础上的。如果商家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或者消费者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收取了发票钱,那么商家的行为仍然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