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案件审理时家长可以参加吗-毛杰律师|法行宝
2025-12-06 行政纠纷

在未成年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家长是可以参加的,这主要是基于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考虑。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70条的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这一规定确保了未成年人在司法程序中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也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原则。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家长因故无法到场。在这种情况下,司法机关会采取一些替代措施来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例如,可以联系符合条件的社工或其他合适成年人作为“临时家长”参与陪同,他们在庭审过程中会扮演类似家长的角色,为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护。

以您提供的案例为例,虹口区检察院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案件时,就因涉案未成年人的父亲因疫情无法从外省赶来,而迅速为其联系了符合条件的社工作为合适成年人代表参与陪同。同样,利辛法院在审理一起未成年被告人盗窃罪案件时,也采用了“合适成年人”出庭制度,由共青团利辛县委员会工作人员临时充当未成年被告人的“代理家长”角色出庭参加庭审。

这些实践都充分说明了,在未成年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司法机关会尽一切可能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即使家长无法到场,也会通过其他方式确保未成年人在司法程序中得到充分的支持和保护。因此,您可以放心,未成年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家长的角色是重要的,且司法机关会采取相应措施来确保未成年人的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