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不认证是不可以的。以下是详细解释: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等相关文件规定,工伤保险待遇领取人员需要进行资格认证,这是为了加强社会保险待遇的社会化发放管理,确保待遇能够按时足额发放,并维护基金的安全。
具体来说,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人员(如按月领取1-4级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人员,以及按月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需要每年在认证有效期内(通常为12个月)办理一次资格认证。只有认证通过,才能继续发放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如果逾期未认证,将会暂停发放长期待遇。
以余姚市为例,该市通过信息比对、线上自助认证和线下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确认工伤待遇领取资格。如果未通过认证,从次月起就会暂停发放工伤保险待遇。对于暂停发放后仍具备领取待遇资格的人员,需要及时联系待遇发放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信息的变更手续,以恢复和补发相应待遇。
为了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不便,建议待遇领取人员(尤其是异地居住人员)每年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指定的APP(如“浙里办”、“掌上12333”、“支付宝”等)进行人脸识别自助认证,或者持本人身份证就近到社保经办机构、街道(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窗口进行认证。
因此,为了确保您的工伤保险待遇能够按时足额发放,请务必按照规定进行资格认证。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可以联系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