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被安置十多年后,一直未安排上岗,后被政府签自谋职业,以后还算职工-张健律师|法行宝
2025-04-29 劳动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关于退伍军人被安置十多年后一直未安排上岗,后被政府签自谋职业后是否还算职工的问题,我可以给出以下分析:

结论:退伍军人被安置后一直未安排上岗,后被政府签自谋职业,一般不再视为原安置单位的职工。

分析说明:

  1. 职工身份的定义:

    • 职工通常指的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为其提供劳动服务的人员。
    • 劳动关系一般通过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其他形式的用工协议来确立。
  2. 退伍军人的安置与上岗:

    • 退伍军人被安置到某个单位,但一直未安排上岗,说明其并未实际为该单位提供劳动服务。
    • 在此期间,如果退伍军人没有与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那么其职工身份并未得到法律上的确认。
  3. 政府签自谋职业的影响:

    • 当政府与退伍军人签订自谋职业协议后,意味着退伍军人将自主择业,不再依赖原安置单位提供就业岗位。
    • 这一行为通常伴随着与原安置单位劳动关系的解除或终止,因此退伍军人不再属于原单位的职工。
  4. 法律后果与建议:

    • 退伍军人自谋职业后,应关注自己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障等权益的接续问题。
    • 如果退伍军人认为自己在安置过程中受到了不公正待遇,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向相关部门投诉。

综上所述,退伍军人被安置后一直未安排上岗,并被政府签自谋职业后,一般不再视为原安置单位的职工。如果您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