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签政府采购合同可以变更的条款有哪些-李笠律师|法行宝
2025-12-04 行政纠纷

在探讨政府采购合同续签时可以变更的条款这一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的是,政府采购合同在一般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双方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变更。然而,在特定法定情形下或经双方协商一致且符合法定程序时,合同的部分条款是可以进行变更的。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可以变更的法定情形

  1. 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

    • 当政府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时,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例如,在采购医疗物资用于疫情防控的合同中,若原定物资规格无法满足实际抗疫需求,此时可变更合同以适应防控需要。
  2. 合同追加:

    • 在合同履行中,若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且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可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需要注意的是,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二、协商一致变更的情况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政策的前提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可以经协商一致对合同部分内容进行变更。这通常涉及以下方面:

  1. 价格调整:

    • 如因市场环境变化导致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双方可协商调整采购价格。调整的幅度和依据应合理、公平,确保不损害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
  2. 交货期或服务期限的变更:

    • 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合理原因导致供应商无法按原定时间交货或提供服务,双方可协商变更交货期或服务期限。
  3. 技术规格或服务标准的调整:

    •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因技术进步或实际需求变化,需要对原合同中的技术规格或服务标准进行调整,双方也可协商一致进行变更。

三、变更的限制和要求

  1. 遵循法定程序:

    • 政府采购合同的变更需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包括相关部门的审批或备案。例如,变更合同主体需重新进行采购程序或按规定顺序确定新供应商,并办理相应手续。
  2. 不得实质性改变合同内容:

    • 变更不能对合同的核心条款和关键内容进行实质性改变,如采购标的、数量、质量标准等。否则,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需要重新进行采购程序。
  3. 符合公平、公正原则:

    • 变更过程中应确保公平、公正,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无论是价格调整还是其他条款的变更,都应基于合理、公平的原则进行。

四、变更程序

  1. 协商一致:

    • 无论是何种情形的变更,都需要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作出变更决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审批流程:

    • 在满足变更条件的情况下,需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变更申请,并经过审批通过后才能对原采购合同进行变更。这一流程旨在确保变更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综上所述,政府采购合同在续签时可以变更的条款主要包括因法定情形导致的变更和双方协商一致进行的变更。但无论何种变更,都需要遵循法定程序和原则,确保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并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