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一般判定为后方电动车驾驶员自行承担责任。下面我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从交通法规的角度来看,每位道路使用者都应保持安全车速,并根据路况合理判断,确保行车安全。后方电动车速度快且自己急刹车摔倒,说明其未能有效控制车速,也未能对前方路况做出及时、正确的判断,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其次,两车没有发生碰撞,意味着前方车辆并未对后方电动车产生直接的物理影响。在交通事故中,责任的判定往往与车辆之间的直接接触或影响有关。既然两车没有碰撞,那么前方车辆就不存在对后方电动车的侵权行为,因此不应承担责任。
再者,从因果关系的角度来看,后方电动车驾驶员的摔倒是由于其自身驾驶不当造成的,与前方车辆无关。因此,从法律上讲,后方电动车驾驶员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
综上所述,根据交通法规、车辆接触情况以及因果关系分析,可以判定后方电动车驾驶员自行承担责任。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